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丰县文化广电与体育局、丰县教育局
协办单位:丰县音乐家协会、丰县文化馆
二、征集要求
1、作品要以放歌新时代为主题,坚持弘扬正能量、讴歌真善美,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能够反映丰县的历史文化特点,体现改革开放4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,展示广大群众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2、作品结构合理,旋律优美,易于传唱。
3、作品要有完整的词曲谱例、曲谱为简谱记谱法。每首歌曲时长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。
4、歌曲为2015年以来创作的,且未在各级各类评奖中获奖的作品。
5、词、曲作者至少有一人为丰县籍户口,或曾在丰县学习工作过的其他省、市、县人士。
三、征集时间
从2018年4月12日开始,至5月30日止。
四、作品报送
1、直接报送、邮寄报送或通过所在镇(街道)文化站报送等方式均可。
2、纸质歌谱,统一用A4纸打印,一式两份;参赛报名表1份。
3、词(曲)作者参赛委托书一份。
4、联系地址:丰县人民中路,丰县文化广电与体育局文艺股(县文化馆南二楼),联系人:李义伟,联系电话0516-89222805,邮政编码:221700。
五、评选事宜及奖项设置
1、本次征集大赛评选工作分初评、决赛两个阶段进行。首先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报送作品进行初评,选出10件左右作品参加现场决赛。凡未进入决赛的作品,将对词、曲作者颁发纪念奖。
2、参加决赛的作品自行制作歌曲伴奏(MP3格式)并拟定歌手参赛,评委会现场统一打分并确定比赛结果。本次决赛暂设一等奖1名、二等奖2名、三等奖3名及优秀奖若干名,以上奖项均有奖金和证书。
3、评选办法、奖项设置如有变化,以另行通知为准。
六、其他
1、所有获奖作品一经公布,主办方拥有进行公益宣传的使用权。
2、参赛者不得犯第三方权益,如造成侵权行为,责任由其自行承担。
丰县文化广电与体育局
丰县教育局
2018年4月10日